前言
門信Pygmalion(以下简称"我们"或"工作室")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隐私政策。
请您务必在首次使用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文末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当您预约、咨询或使用我们的任何服务时,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
第一条 信息收集原则
我们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时,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 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我们仅收集与服务直接相关、为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个人信息。
- 知情同意原则:在收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时,我们会另行取得您的单独明示同意。
- 最小必要原则: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种类和范围,严格限定在实现服务目的所需的最小边界内。
- 公开透明原则:我们会在合理范围内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确保您知悉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第二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
2.1 我们收集的信息类型
根据您选择使用的服务内容,我们可能会收集以下类别的个人信息:
- 基础身份信息:称呼/昵称;咨询时您主动提供的其他身份信息
-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仅用于预约咨询回复);电子邮箱(可选);即时通讯账号(微信/Telegram)
- 服务偏好信息:您主动告知的服务需求、体验偏好、禁忌事项、身体健康状况、过敏史;体验前的沟通记录
- 技术信息:浏览器类型、IP地址、访问时间;通过Cookie及同类技术自动采集的访问信息
- 预约信息:预约时间、服务时长、选择的体验项目、支付信息
2.2 我们不收集的信息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不会主动收集与人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金融账户信息(银行账号等)、精准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除非您主动且明确地告知,且该信息为提供服务所必需。
2.3 未成年人保护
我们的服务仅面向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明确禁止、不收集、不存储任何未满18周岁人士的个人信息。若我们发现系统中有未满18周岁人士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无需事先通知。
2.4 信息提供责任
您承诺:您向我们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均为您本人真实、准确的信息。您理解并同意:因您提供虚假信息或遗漏重要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合法、正当、必要的服务目的:
- 预约咨询与沟通:回复您的预约咨询,了解您的服务需求,与您建立服务沟通
- 服务提供:在您确认预约后,为您安排和提供体验服务
- 服务记录:记录您的服务档案(仅包含服务偏好和沟通历史)
- 售后跟进:体验完成后的Aftercare跟进服务(由我们全权决定是否提供)
- 合规管理: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留存义务,配合有权机关的合法调取
- 服务改进:通过您反馈的信息改进服务质量
我们承诺: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与上述服务目的无关的自动化决策、商业推送、大数据画像等用途。
第四条 个人信息的保存
我们仅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要的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 信息类别 | 保存期限 |
|---|---|
| 咨询沟通记录 | 服务结束后保留1年,逾期自动删除 |
| 预约及服务记录 | 服务结束后保留3年 |
| 技术访问日志 | 保留180天 |
| 您主动提供的联系方式 | 您要求删除时立即删除,或服务结束后1年自动删除 |
| 安全监控数据 | 保留90天 |
当保存期限届满,或您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时(法律另有规定需保留的除外),我们将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且无需另行通知您。
第五条 个人信息的共享与传输
5.1 原则上不共享
除以下情形外,我们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 取得您的单独明示同意:如需向第三方提供,我们会提前告知接收方信息并取得您的单独明确同意
- 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披露: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项,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第十三条第(四)项,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 委托处理:如有有必要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处理,我们会与其签订书面保密协议,并监督其按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 诉讼或争议解决:在发生法律纠纷或争议时,为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向律师、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披露必要信息
5.2 境外传输说明
我们的服务器及数据存储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不会主动将您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外。
5.3 共享信息范围限制
即使在上述情形下,我们亦承诺: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内共享个人信息,并要求接收方按照我们的指示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处理数据。
第六条 个人信息的公开披露
我们严格限制个人信息的公开披露。除以下情形外,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获得您单独明确书面同意的
- 依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公开披露的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姓名、身份照片、影像等可识别您身份的信息。
第七条 您的权利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条,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7.1 知情权与决定权
您有权了解我们收集了哪些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涉及法律法规要求或服务合同履行所必需的信息处理除外。
7.2 查询权
您有权向我们查询您的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的范围。请通过文末联系方式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将在核实您的身份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7.3 更正权
若您发现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您有权要求我们予以更正或补充。
7.4 删除权
在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不再需要
- 我们不再为您提供服务,或您的服务期限已届满
- 您撤回了您此前给予的同意
- 我们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但以下情形除外:为遵守法律法规的留存义务(如财务记录需保留更长时间);为保护我们的合法正当权益(如诉讼期间);或其他法律上允许的保留情形。
7.5 撤回同意权
基于您同意而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您有权随时撤回您的同意。撤回同意后,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停止相关处理活动,但不影响撤回前我们已合法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
权利行使方式
如您需要行使以上任何权利,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请注明您的称呼和联系方式):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需延迟,我们将提前告知原因。
第八条 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我们承诺采取以下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 访问控制:对您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的访问权限管理,仅授权必要人员接触
- 加密存储:对敏感个人信息实行加密存储,防止信息泄露
- 安全审计:定期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合规审计
- 应急预案: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件时及时通知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员工管理:对接触您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隐私保护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 数据传输安全:采用行业标准的加密传输协议保护数据传输安全
第九条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安全事件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在24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按照要求及时通知您,告知以下事项:
- 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
- 我们已采取或即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 您可以采取的降低损失的措施
- 我们的联系方式
如因我们的责任导致安全事件,造成您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的,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重要互联网平台特别规定
我们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因此不适用该条关于大型平台的特殊义务规定。但我们仍自愿参照该等标准,持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10.1 第三方链接
我们的服务中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的链接。我们对这些第三方网站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其隐私政策的内容负责。建议您在访问第三方网站时,仔细阅读其隐私政策。
10.2 免责条款
尽管我们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措施,但互联网传输存在固有风险,我们无法保证您通过互联网传输给我们的信息百分之百安全。您理解并同意:因不可抗力、互联网本身的固有漏洞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我们不承担责任,但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第十一条 Cookie及相关技术使用
11.1 Cookie及同类技术的使用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转,我们会在您的设备上存储Cookie文件或使用同类技术,主要用于:
- 记住您的语言偏好设置
- 分析网站流量,帮助我们改进网站内容
- 提供您登录状态的验证
- 记录您的浏览偏好和访问习惯
11.2 拒绝Cookie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Cookie。但请您注意:若您禁用Cookie,部分网站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且可能影响您的访问体验。
第十二条 隐私政策的更新
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本隐私政策的权利。
- 重大变更:若修改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范围的重大变更,我们将提前7日通过网站公告通知您。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隐私政策,您有权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
- 一般变更:若修改属于不影响您权益的细微调整,修改后即生效,无需另行通知。
- 历史版本:我们会在网站保留历史版本的隐私政策,供您查阅。
您同意:在我们公布修改后的隐私政策后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隐私政策。
第十三条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或需要行使您的个人信息权利,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隐私政策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因本隐私政策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权约定:本隐私政策的签订地和服务提供地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双方约定争议由广东省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附录: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说明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以下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生物识别信息、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
关于我们服务中可能涉及的特殊偏好信息(如服务禁忌、心理边界、身体健康状况说明等),均属于您主动提供的个人私密信息,我们承诺按照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进行严格保密和加密存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施行)